"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哥林多前書6:12
常常很多人在問:ㄟ 你是基督徒喔 那你可不可以吃拜拜的東西阿
基督徒一定都不會發生婚前性行為嗎
基督徒非得跟基督徒才能結婚嗎 這樣範圍很小勒
阿你能跟我們去PUB嗎 你們不是老是叫人別去所謂的墮落場所
諸如此類的 往往開啟一些所謂解釋落落長的話題
要是我家p先生在場阿
他常常就會回說:聖經有說過 凡是都可行 但不都有益處
對阿 聖經上的確說的很清楚阿
上帝給我們自由意識 讓我們有選擇的權利
所以 所有的事情 不單單是基督徒
所有的人 我們都有自由的選擇能力
這個能力 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而是上帝疼愛我們 所給予我們的恩賜
但是 人終究還是人 基督徒 也是人
我們也有犯罪的時候 不是我在為自己犯罪而開釋
而是 人生來就有罪 我們不是神
我們有選擇錯誤的時候
選擇了我們眼前的近利 而忘記神的教訓 更美好的道路
故而 凡事都可行(因神給我們自由意識) 但不都有益處
後面聖經又接著說: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凡事都可行 但不受它的轄制
我喜歡看電視 喜歡玩線上遊戲
喜歡吃美食
但我不能過度於沉迷 不然 我就受到那個行為的轄制
把那件事情當成偶像
上帝的十戒中 不可拜偶像
當中的偶像 並不是單單只有指木刻或金塑的神像
更可泛指我們心中的大位
在我們心中 最重要的是什麼
習慣 美食 另一半 都有可能成為偶像
在我心中....最重要的 是什麼
上帝 還是我生活上的種種
這才是我們該自我省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