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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聽一位父執輩分享過一個真實的例子。
有一天,他去探望一位臨終的病患,那位病患是一位小有成就的人,在他生命將結束時,眾人圍著他幫他禱告,我那位父執輩問他:
「您還有什麼事想交待的嗎?我願意幫忙。」
於是,他約略交待了一些後事,其中有一件事情讓人印象深刻,是他用那所剩不多的微弱氣息,激動地說的:「我不要看到某某某,我不準他出席我的追思禮拜!我不要再看到他…。」
這件事讓我聽了之後頗覺驚訝與感慨,是什麼樣的仇恨與芥蒂,讓人到死都不肯原諒對方?讓人到臨終前都不能釋懷?這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啊!
有句話說----恨,是一種無期徒刑!可不是嗎?從這個真實的例子中,我見識到了這句話所蘊涵的寓意。
親愛的朋友,
想一想,在生活中,您也有恨惡的人嗎?
您真的打算就這麼在內心深處恨惡他(她)一輩子嗎?
還是您願意選擇盡早靠主去饒恕他(她)呢?
聖經上說:
「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
的確,去恨別人,
是自己判自己”無形的無期徒刑”!
當一個人被恨所綑綁時,
雖然身體自由,
但心靈、情緒、思考卻可能終其一生都受到影響與侷限。
想一想,
您被自己給判「無期徒刑」了嗎?
這個問題值得您我深思警惕。
~編寫&製作by 施以諾
從網路看到的文章.
讓我感觸很深吧
我被一個人 恨了四年
只因一個莫名的原因 我被打入冷宮
他對我不理不採
尋求他的諒解 他卻冷冷的說
既然已經當了四年的陌生人 就繼續當吧
為了莫名的原因......失去一個能談心的朋友
我放棄了 放棄尋求他的諒解
只能說...一切交給上帝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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